采购的软件用于软件开发可以抵扣,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6号)规定,企业购买的软件产品,如果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计算机硬件、电子设备、信息技术服务等),可以按照现行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该软件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办公自动化设备、企业管理软件等),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2号)规定,企业购买软件产品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意味着,企业购买的软件产品如果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且符合相关条件,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买发票、合同等。同时,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应将软件产品作为应税项目进行申报,并按规定计算可退税额。
总之,采购的软件用于软件开发可以抵扣,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企业需要关注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履行好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