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一、总则
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1.2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组织机构
2.1 成立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
2.2 设立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
3.1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
3.2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3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有权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四、技术要求
4.1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2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报警等功能。
4.3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稳定性。
五、安全措施
5.1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2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5.3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应急预案
6.1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6.2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并能够按照预案的要求执行。
七、附则
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