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程序商城制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XXXXXXXX公司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乙方(受托方):XXXXXXXX公司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为满足其业务需求,欲开发一款小程序商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小程序商城的制作与开发事宜,订立本合同。通过本合同的履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小程序商城的顺利开发和交付。
一、项目概述
1.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开发一款名为“XX”的小程序商城,该商城需具备用户登录、商品展示、购物车管理、订单处理等核心功能。
1.2 小程序商城的开发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月内完成。乙方应在每个阶段完成后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进度报告。
1.3 小程序商城的开发工作应遵循最新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用户体验。
二、开发内容及要求
2.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文档,详细规划小程序商城的功能模块,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商品列表页、商品详情页、购物车、结算页等。
2.2 乙方应保证所开发的小程序商城界面设计简洁大方,操作流畅,符合现代用户的使用习惯。
2.3 乙方应确保小程序商城的数据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
三、质量标准与验收
3.1 乙方须保证小程序商城的质量达到行业标准,无明显的技术缺陷和性能问题。
3.2 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小程序商城进行测试,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稳定。
3.3 甲方应在小程序商城开发完成后的XX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相应款项。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
4.1 本项目的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XXX万元整(¥XXXXXX)。
4.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XX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金额为总开发费用的XX%,即人民币XX万元整(¥XXXXXX)。
4.3 余款应在小程序商城开发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的XX个工作日内支付清。
4.4 如甲方延迟支付相关款项,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2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的XX年。
5.3 如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
六、知识产权归属
6.1 小程序商城的源代码、界面设计及相关技术文档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6.2 乙方仅获得小程序商城使用权,不得擅自复制、修改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6.3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将小程序商城用于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
七、违约责任
7.1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小程序商城的开发工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XX的违约金。
7.2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千分之XX的违约金。
7.3 双方均应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8.1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果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
9.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依法解除合同。
9.3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通知与送达
10.1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
10.2 通知视为在以下时间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的,以发送成功的时间为准。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清单
1. 小程序商城需求规格说明书
2. 小程序商城设计图纸
3. 小程序商城功能模块说明
4. 小程序商城测试计划
5. 小程序商城验收标准文件
6. 双方确认的其他相关文件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
请注意,以上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在使用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强烈推荐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审查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及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