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
一、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保护数据安全,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大数据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主要内容
(一)大数据的定义和分类
1. 定义:本条例所称的大数据,是指通过收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等手段,形成的具有规模性、多样性、复杂性和价值性的数据集。
2. 分类:大数据可以分为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
(二)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原则
1. 依法依规: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2. 安全优先:确保数据安全是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首要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出售、传播或者利用个人信息。
3. 开放共享:鼓励和支持大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促进大数据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4. 创新驱动:支持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5. 公平公正:保障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维护市场秩序。
(三)大数据发展的条件和措施
1. 政策支持: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为大数据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
2.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数据处理能力和网络传输速度。
3. 人才培养:加强大数据相关专业和人才的培养,提高大数据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4. 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大数据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大数据应用的责任和义务
1. 企业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2. 个人义务:个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泄露个人信息,不侵犯他人权益。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