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监控系统维修可以动用专项维修基金,但前提是该基金必须用于维修小区公共设施和设备。专项维修基金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拥有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1.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2. 业主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3. 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维修项目。
使用专项维修基金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专项维修基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
3. 专项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
如果小区监控系统属于物业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一部分,那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小区监控系统的维修确实可以使用专项维修基金。然而,具体是否可以动用专项维修基金以及如何操作,还需要根据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