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刑事责任如下:
1.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3. 因过失导致计算机信息系统被非法侵入的,不构成本罪,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 对于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如果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上述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5. 对于在非国家机关、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如果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上述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 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如果其实施了上述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 对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如果其实施了上述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如果其在刑罚执行期间再犯本罪,应当从重处罚。
9. 对于被判处拘役的人,如果其在拘役期间再犯本罪,应当从重处罚。
10.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人,如果其在管制期间再犯本罪,应当从重处罚。
11.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人,如果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本罪,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12. 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如果其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本罪,应当从重处罚。
13.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如果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再犯本罪,应当执行死刑。
总之,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此类行为的处罚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