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费收入可以申请软件退税,这是因为软件退税政策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提高软件产业的竞争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软件产品,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果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可以申请软件退税。
申请软件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销售的软件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第十二条所称的货物范围;
3. 销售的软件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所称的应税项目;
4. 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证件;
5. 已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6. 已按规定申报纳税;
7. 已按规定报送电子信息。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实行先征后退管理办法。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在申请退税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总之,软件开发费收入可以申请软件退税,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软件产品属于应税项目等。同时,申请退税时需要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