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保护条例是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制定和实施的。
国家网信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空间治理等工作。网络安全保护条例是国家网信办为了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
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在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披露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2. 网络空间治理: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在发布、传播信息时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3. 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的技术措施,以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4. 网络信息安全监测与预警: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的网络信息安全监测与预警机制,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5. 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理: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在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
6. 网络信息安全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国家网信办通过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保护条例,对网络运营者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国家网信办还积极推动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提高我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