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信息化系统管理办法是一套旨在规范和指导工会信息化工作,提高工会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规范性文件。以下是该办法的全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的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工会信息化工作。
第四条 工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级工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实施本级工会信息化项目;
(三)监督检查本级工会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组织开展本级工会信息化培训和交流活动;
(五)处理本级工会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网络、硬件、软件等资源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工会信息化基础设施主要包括:
(一)计算机网络系统;
(二)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信息安全系统;
(四)其他必要的信息化设施。
第四章 信息化应用与管理
第七条 工会组织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职工群众。
第八条 工会信息化应用主要包括:
(一)建立和完善工会信息数据库;
(二)开发和使用工会信息化应用软件;
(三)开展在线服务和咨询;
(四)其他信息化应用活动。
第九条 工会信息化管理主要包括:
(一)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对工会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对工会信息化成果进行评估和推广;
(四)对违反信息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章 信息化培训与交流
第十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化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会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素质。
第十一条 培训和交流活动主要包括:
(一)组织信息化知识讲座和培训班;
(二)开展信息化技术交流和研讨;
(三)邀请专家进行信息化指导和咨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各级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