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即征即退政策是指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产品,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不涉及)销售其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产品,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不涉及)销售其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产品,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产品的情况。对于其他类型的软件产品,如游戏、电子书等,可能不适用上述政策。此外,如果软件产品涉及版权问题,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版权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