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约翰·麦卡锡(John McCarthy)在达特茅斯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人工智能”这一概念。他提出了一个被称为“人工智能”的术语,并建议将计算机科学划分为两个分支:符号主义和逻辑主义。
符号主义认为,人工智能应该通过符号操作来实现,即通过使用符号来表示知识,并通过符号操作来处理这些知识。逻辑主义则认为,人工智能应该通过逻辑推理来实现,即通过使用逻辑推理来处理问题。
然而,约翰·麦卡锡并没有完全理解人工智能的含义,他错误地认为人工智能就是机器能够像人类一样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他在达特茅斯会议上提出了“人工智能”这一概念,但并未深入探讨其含义。
尽管约翰·麦卡锡没有完全理解人工智能的含义,但他提出的“人工智能”这一概念为后来的人工智能研究奠定了基础。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许多科学家和研究者都在尝试实现人工智能的目标,包括让计算机能够像人类一样思考、学习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