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的法律规范与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电子合同的定义和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邮件、电报、传真、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信息等。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合同的性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 电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电子合同的订立可以通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方式完成。电子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文件传输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电子合同的效力和履行:电子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和履行的规定。电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标的等方面的规定,应当与纸质合同保持一致。电子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 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是指在诉讼中,电子合同作为证据使用时,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当得到确认。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需要通过公证、鉴定等方式予以证明。
5. 电子合同的纠纷解决:电子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并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6. 电子合同的监管和管理:为了保障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合同的监管和管理。这包括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建立电子合同登记制度,加强对电子合同的审查和监督等。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的法律规范与影响主要体现在为电子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性质、订立和履行方式、效力和证据效力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定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