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税收优惠两免三减半政策是指对软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软件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 两免:即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软件企业,可按月享受免税优惠。
2. 三减半:即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减按3%征收增值税。对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软件企业,可按季度享受减半优惠。
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允许其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退还给购买方。
2. 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一般为15%)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一般为75%)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软件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
5.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策,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关税、出口退税等。
总之,软件企业税收优惠两免三减半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鼓励软件企业发展,提高软件产业的竞争力,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