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量刑标准方面,法院会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来说,如果犯罪行为较轻,如传播少量病毒或恶意软件,可能会判处较短的刑期和较轻的罚金。相反,如果犯罪行为较为严重,如多次传播大量病毒或恶意软件,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系统瘫痪、数据丢失等,可能会判处较长的刑期和较重的罚金。
此外,对于单位犯罪,除了对个人的处罚外,还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关闭网站等措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院还会考虑其年龄、教育背景等因素,适当减轻刑罚。
总之,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只有当犯罪行为严重且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时,才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同时,法院也会根据犯罪人的悔罪表现、赔偿损失等情况,适当调整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