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负责制定国家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该厅由多个部门组成,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产业政策司、科技处、信息化推进司等。
办公厅:负责协调处理厅内各部门的工作,组织起草文件、报告,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政策法规司:负责研究起草国家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政策性文件,指导地方和行业开展相关工作。
发展规划司:负责制定国家经济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产业政策司:负责研究制定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科技处:负责组织编制国家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信息化推进司: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信息化建设战略,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此外,经济和信息化厅还设有其他业务部门,如综合规划司、工业和信息化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等,负责各自领域的具体工作。这些部门的设置旨在确保国家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顺利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