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章在未备案情况下使用是不被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电子签名:
1. 电子签名制作方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CA),且具有相应的电子签名制作、验证和颁发能力;
2. 电子签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 电子签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电子签名人的意愿;
4. 电子签名不得伪造、变造、篡改或者删除。
如果电子签章未备案,那么它可能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电子签名。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未备案的电子签章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甚至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建议在使用电子签章之前先进行备案。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选择一家合法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进行注册;
2. 根据CA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3. 等待CA审核通过,颁发电子签名证书;
4. 将电子签名证书与电子签名应用系统进行绑定;
5. 在使用过程中,确保电子签名证书始终有效,并按照CA的要求进行更新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