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是否废止的问题,根据我搜索到的信息,该规定并没有被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是1994年12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一部行政法规,其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实行许可证制度。”这意味着,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专用产品方面,需要经过审批才能生产和销售。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因此,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方面,还需要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和管理。
总的来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以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性。同时,对于新的技术和方法,也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以便更好地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