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是针对软件企业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软件产品增值税的税率为17%,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均为3%。
根据该通知,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免征增值税。
2.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具体来说,如果软件产品的销售额超过1500万元,则可以退还增值税;如果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下,则可以退还部分增值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附件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软件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企业需要填写《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软件产品的研发合同、发票等。
2.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确认企业符合即征即退的条件。如果审核通过,税务机关将退还企业的部分增值税。
3. 企业在收到退税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总的来说,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旨在降低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软件产业的发展。这一政策有利于提高软件企业的研发积极性,促进软件产业的创新和发展。同时,这也有助于推动我国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